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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双到”攻坚 誓摘“穷广东”之帽
作者: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11-12-30 已被阅读:

    目前,我省已形成了全社会高度关注、直接参与反贫困攻坚战的强大声势。图为广东“扶贫济困日”人们踊跃进行扶贫募捐。李细华 摄

    贫困村要实现脱贫致富,产业发展是关键,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助贫困村脱贫。符超军 摄

    逾万扶贫驻村干部扎根基层,为广东扶贫开发探索一条条行之有效的路径。高笑 摄

    【核心提示】

    2011年,是广东扶贫“双到”的攻坚之年,这一年广东的扶贫工作出现了突破性的进展:

    3409个贫困村的村容村貌有了根本性的变化,500人以上的自然村实现通路、通邮、通讯、通电。省扶贫办预计,到年底共有31.5万户、134万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分别占贫困户总数37万户、贫困人口总数157万人的85%、86%。

    在扶贫“双到”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广东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的建立也有了新突破。目前,省人大已审议通过《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走上了法制化道路;省委、省政府也已研究通过《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这意味这广东未来十年的扶贫工作将有短、中、长期规划和目标。

    摘除“穷广东”的帽子,正悄然变成现实。消除贫困的长效机制,正逐步建立起来。

    新突破

    反贫困之战初步告捷

    “穷广东”死结悄然松动

    富,在广东;穷,也在广东。

    2009年广东人均GDP已突破4万元,然而此时,“经济第一大省”仍有3409个贫困村,年人均纯收入不足2500元的贫困人口达157万人。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贫富差距大,成为“广东之痛”,“穷广东”之帽不摘,难建“幸福广东”。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不久前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指出。

    破解共同富裕的命题,实现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作为改革开发“排头兵”的广东责无旁贷地为全国探路。

    2009年6月,一场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在南粤大地轰轰烈烈地铺开。“一年脱贫,两年致富,三年发展”。广东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省3409个贫困村,70万户316万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责任制,实施“靶向疗法”,采取“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综合扶贫措施,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基本实现稳定脱贫,80%以上被帮扶的贫困人口达到农村人均纯入2500元,被帮扶的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

    “攻坚突破决定扶贫‘双到’成败”,在扶贫开发“双到”实施两年多之际,2011年成为广东摘“穷广东”帽子的攻坚之年。“双到”目标能否实现,大家都在拭目以待。

    一组组数据显示,广东的扶贫“双到”不负众望。省扶贫办预计,到2011年底,全省落实到贫困村的帮扶资金将达103亿元,平均每村300万元以上。全省被帮扶的37万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504元,比2010年的2410元增加1094元,增幅达45%,比2009年的1588元增加1916元,增幅达121%;其中31.5万户贫困户达到人均年收入2500元的脱贫标准,占总数的85%。

    贫困村的落后面貌也有了明显的改变,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去年340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每村超过3.01万元,预计到2011年底全省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到4.8万元,其中有3272个村达到3万元以上的,占贫困村总数96%;500人以上的自然村实现通路、通邮、通讯、通电。

    我们欣喜地看到,“80%以上被帮扶的贫困人口达到农村人均纯入2500元”、“被帮扶的贫困村基本改变落后面貌”这两个“双到”的目标正在实现。

    我们还看到,“穷广东”的死结正在悄然松动。在粤北清远市大古坳村、连水村、树山村和韶关市瑶胞新村、水源宫村、方武村,一排排崭新的楼房在村民面前展现;在粤北清远市树山村,碧桂园集团帮扶的绿化苗木,让村民收入大幅增加;在粤东陆丰市旱田村,中山市横栏镇帮扶的特色花卉苗木基地,为村集体经济带来50万元左右的纯收入,贫困农民得到务工收入和集体分配收入……

    新气象

    扶贫“双到”走向深入

    “大扶贫”格局渐形成

    在一个个贫困户不断脱贫致富的同时,广东的扶贫“双到”也不断走向深入。针对部分贫困村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部分贫困户属于老弱病残等“难啃的骨头”,广东频频出招,逐一破解。

    大手笔的100亿工程在2011年这个攻坚之年横空出世。为解决54.15万户危房改造问题,省委、省政府作出新部署,决定从今年起至2015年,省财政安排54.15亿元扶持农村54.15万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改建住房,市、县财政每户配套5000元,共27亿多元。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决定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实行整村搬迁,从今年起至2015年,对居住在高寒山区等“两不具备”的3000个自然村6万户30万群众实行搬迁安置,省统筹给予每户3万元共18亿元。

    针对很多贫困户(特别是老年人和残疾人)因不具备劳动能力而不能受益于建立在贫困户生产能力基础上的减贫政策以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的现状,我省积极对贫困户进行福利救济,“双到”实施以来,我省已将符合农村低保政策的6.6万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不少帮扶单位纷纷出资为贫困户购买养老保险、办理低保等。

    为避免贫困户因病返贫,我省积极开展医疗扶贫,推进新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拓展保险覆盖的广度和深度,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问题;省卫生厅等部门组织专家医疗义诊等各种方式,既解除贫困农户的病痛,又摘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户的穷根。“双到”以来,全省共帮助50.54万贫困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在扶贫措施不断走向深入的同时,一个全党动手、全民参与、全社会关心“双到”的“大扶贫”格局也正在南粤大地悄然形成。“双到”以来,全省已有数千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其中,2009年7月至今年第三季度,全省各级领导到村共近39万人次,干部职工到户达278万多人次,有1万多名干部扎身基层驻村扶贫。

    省直、中直及全省、市、县各级单位、干部,还有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都投身参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各级部门也相继制定了本行业扶持贫困村的具体实施意见。今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期间,我省开展了社区扶贫募捐、人人奉献爱心“一元捐”活动,组织社会团体、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到贫困村进行扶贫考察等,培育扶贫济困、乐善好施、人人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据了解,目前,我省已形成了全社会高度关注、直接参与反贫困攻坚战的强大声势,仅今年“6·30”济困日一天就募集善款32亿元。

    新机制

    扶贫开发走向法制化

    扶贫标准将大幅提高

    在摘除“穷广东”帽子初步告捷之时,广东扶贫开发长效机制的建立也有了新突破。

    据了解,目前,省人大已经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这是我省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将扶贫政策固定下来,以促广东尽快摘掉“穷广东”的帽子。《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明确了广东省确定扶贫开发对象的标准和程序、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扶贫开发的具体措施、扶贫开发项目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在第二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扶贫开发资金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并建立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扶贫资金增长机制”,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财政保证。

    我省的另一个重量级文件——《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目前也已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通过,并将在近期颁布实施。该实施意见为今后10年全省的扶贫开发工作谋篇布局,明确了未来的扶贫标准、扶贫资金投入,并明确要坚持“双到”的制度化、长期化,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省扶贫办表示,到2012年,广东绝大部分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将超过2500元。根据《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从2013年开始,广东将实施新的扶贫标准,为了让更多的低收入群众享受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新的扶贫标准将比2009年2500元的标准有较大的提高。

    大扶贫,大发展,大变化。从扶贫“双到”的一个个成效到一系列长效机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广东摘除“穷广东”帽子,“实现共同富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广东”的战役正不断迸发出灿烂的火花,在一个个贫困山村不断出现幸福之光的同时,广东先行先试,在全国探索“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的“示范”作用和“标本”意义同样引人瞩目。

    ■数说扶贫“双到”

    ◇预计到2011年底,全省落实到贫困村的帮扶资金将达103亿元,平均每村300万元以上。全省被帮扶的37万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504元,比2010年的2410元增加1094元,增幅达45%,比2009年的1588元增加1916元,增幅达121%;其中31.5万户贫困户达到人均年收入2500元的脱贫标准,占总数的85%。

    ◇贫困村的落后面貌也有了明显的改变,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去年3409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每村超过3.01万元,预计到2011年底全省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到4.8万元,其中有3272个村达到3万元以上的,占贫困村总数96%;500人以上的自然村实现通路、通邮、通讯、通电。

    “双到”之后

    扶贫力度只能强不能弱

    2011年是扶贫“双到”的攻坚之年,一系列数据显示,广东的扶贫“双到”工作取得了卓越的成效,可以预见,广东在2012年完成“双到”的目标和任务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在“双到”工作完成之后,广东的扶贫开发工作如何继续深入推进?

    回顾两年多来的扶贫“双到”,我们看到,这次扶贫大战役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省委、省政府通过广泛的政治动员,将数千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动起来,让他们一对一地对贫困村进行帮扶,并明确了他们的目标任务和领导责任。这一措施,使广东这两年形成了一个规模、力度空前的“大扶贫”格局。然而,2012年,当大多数单位完成了帮扶任务之后,这些帮扶单位会不会一下子进入“休眠”状态?“双到”之后,帮扶单位是否继续大力度地帮扶贫困村?今后“谁去帮扶”的问题如何解决?扶贫力量会不会出现弱化的情况?这些都是各界关注的问题。

    贫困是人类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消除贫困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活动。“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资源和生产要素不会自动流向贫困地区”,这已是经济学家们的普遍看法。2012年,广东完成“双到”的扶贫目标之后,并不意味着广东就没有贫困,相反,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广东的相对贫困可能会更加突出,贫困问题也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难啃。因此,“双到”之后扶贫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减弱。

    加强扶贫开发的力度,首先要在政府的层面上建立长效机制。“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这是今年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扶贫开发的定调。要完成这一工作,需要在长效机制上下工夫,需要通过制度化,明确各级政府扶贫开发的责任、资金投入和工作机制。目前,《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已经对这方面有所规定,接下来,需要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将其认真贯彻落实和出台相关细化规则,让这些文件的精神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扶贫开发的力度,还需要发动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关注贫困、参与反贫困的社会氛围。广东贫困问题的新特征决定了广东今后的扶贫开发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在以前,广东的区域性贫困问题极为突出,反贫困的最大特色在于它的直接对象不是贫困人口,而是贫困地区(贫困县),需要上级政府在区域上、全局上给予统筹推进,多种形式的社会力量参与的活动有一些,但总的来看,扶贫开发“政府强主导,社会弱参与”的色彩比较明显。经过20多年的大规模有组织开发式扶贫,以及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力度的加大,广东反贫困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绝对贫困人口已很少了,相对贫困人口的分布则由集中转向相对分散,扶贫的主要对象由贫困县向贫困乡村乃至贫困户转型。而扶贫到村到户,呼唤着社会力量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

    可以说,经过新一轮的扶贫战役之后,广东贫困地区的村容村貌会有较大的改变,贫困户的收入也会有较大的提高,但是贫困问题依然会继续伴随着广东前行,稍有松懈就会变得更为突出。因此,广东需要进一步建立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责任,更需要引导全社会形成关注贫困、参与扶贫济困的新风范。

    八方

    看粤

    “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做法,在许多地方,特别是东部省区带有普遍性意义。它反映了发达地区扶贫工作的一个共同的趋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扶贫工作的着力点,要越来越向下延伸。这种办法,完善了扶贫的瞄准机制,扎实可行,有利于各项扶贫政策措施的落实。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

    目前,我省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相当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仍未根本扭转,这是导致部分农村人口仍处在贫困状态的重要原因。要解决贫困问题,离不开政府在区域性扶持政策和全局性的统筹,这也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

    ——广东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江惠生

    在接近退休之时,我还能深入农村,帮助上千人脱贫致富,和他们一起改变破弊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的家园,我感到人生非常有意义。

    ——中山市国税局驻海丰县合门村挂扶干部林小星

    ■大事记

    扶贫“双到”进行时

    ●1月26日 省委书记汪洋到清远慰问高寒山区移民并主持召开现场会,要求用五年左右的时间解决高寒山区的移民搬迁问题,彻底把“最穷的地方在广东”的帽子摘掉。

    ●5月29日—30日 省政府在清远市召开全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和建设暨“两不具备”村庄搬迁工作现场会。

    ●6月10日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北京举办“新世纪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成就展”,广东省获得“组织参与奖”。

    ●6月30日 省委、省政府举办了“人人奉献爱心、共建幸福家园”为主题的第二届“广东扶贫济困日”启动仪式。

    ●11月9日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成员会议,原则通过《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广东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核评估办法(送审稿)》。

    ●11月29日至30日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打响了新时期扶贫攻坚战。我省作为东部省份唯一的代表,由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朱小丹作了《转变扶贫方式,建设幸福广东》的大会发言。

    ●11月30日 省人大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走上了法制化道路。

    ●12月2日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制定的《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年)》已经省委、省政府研究通过,并付之实施,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有了短、中、长期的实施意见,对于未来十年的扶贫工作将有更强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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