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医疗安全,深圳将为医疗服务监管进行立法。记者昨日从深圳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深圳将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服务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立法调研,试图通过立法增加对现有法律法规空白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的内容,并加强取缔无证行医。
近年来,医疗服务和医疗安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目前深圳有近640家社康中心已经覆盖到全市。市卫人委介绍,社康中心等医疗卫生资源的可及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以门诊部和诊所为主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利润。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部分社会办医疗机构无视低廉的违法成本,进行超范围行医、雇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非法雇用医托等违法行为,已成为危害居民健康、公众利益的危险因素,更可能危及社会和谐及公共安全。
而该委也表示,目前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形势也日益复杂,在很多方面目前法律法规存在空白无法监管,因此有必要利用特区立法权尽可能地完善这些空白方面法规建设,加强和健全医疗机构监管体系。对此,有必要立法加大处罚力度和违法成本,遏制这些医疗服务违法行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记者了解到,此次立法或将涉及到查处取缔无证行医。据悉,目前国家尚无查处取缔无证行医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成效,也有必要立法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此外,将合理增加处罚量化空间以及运用经济处罚,使得深圳罚款数额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探索增加对现有法律法规空白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