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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将覆盖全省
作者: 发布时间:2013-9-9 已被阅读: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强 实习生/王梦宇 方晨)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有望在今年底正式启动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并于明年覆盖全省。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在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可凭身份证和相关证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救助(补助)同步结算,也就是说,在医院可以即时得到医疗费用减免。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有关文件已上报省政府,拟经省政府审批同意后出台。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指通过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基金,对患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的救助制度。

    据了解,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切实帮助很多困难群众解决了基本就医难题,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医疗救助报销程序过于复杂,不方便群众;救助标准偏低且人为因素较大;存在医疗救助金滞留和有需要的困难群众得不到救助的突出矛盾;个别地区发现有骗取医疗救助金的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联合起草了《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优抚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送审稿),已于8月底上报省政府,拟经省政府审批同意后,联合印发至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实施。

    “一站式”结算服务实行后,将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此举方便了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看病就医结算,以前办理报销手续需3至6个月,今后将变为就医和结算在医院同步完成。救助标准将不断提高,在户籍所在地市、县(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救助比例2013年不低于60%,2015年达到70%。

    医疗救助金滞留导致部分困难群众得不到救助的问题也将得到解决,困难群众随时看病随时救助。在医疗救助过程中,不会发生现金流,避免了骗取、挪用医疗救助金的问题,确保医疗救助金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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